进入9月份,广东和云南的最低工资标准开始实施新规。自9月1日起,深圳的月最低工资从2520元提升至2700元,广州从2500元上调至2680元,两地非全日制员工的小时最低工资也提高至25.4元。云南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上调至2270元、2120元和1970元。今年已有江苏、浙江、陕西在1月1日起实施了新标准,与广东、云南一起,目前已有五个省份进行调整。山西和新疆也计划于10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
最低工资的提升不仅影响薪资收入,也对失业保险金、病假工资和经济补偿等计算标准产生联动。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的上升并不意味着所有相关的工资待遇都同步上涨。
广东这次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其中广州和深圳为一类,广州为2680元,深圳为2700元,非全日制工资均为25.4元;珠海、佛山、东莞和中山为二类,月最低工资为2300元;其余地区则为三类,月最低工资为2040元。广东上一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在2025年3月,此次对比上次,深圳和广州的月最低工资各增加了180元。
云南仍沿用县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划分地区,三个档次的最低工资分别提高到2270元、2120元和1970元,非全日制工资对应提高至22元、21元和20元。在此之前,江苏、浙江和陕西自1月1日起已同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江苏和浙江的最高档为2660元,陕西为2376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或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长内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报酬,月最低工资适用于全日制员工,小时最低工资适用于非全日制员工。试用期工人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在实行计件或提成工资的行业中,劳动者的工资亦须达到相应的最低标准。此外,特殊工作条件的津贴和其他法律规定的福利不应计入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其次,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处理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例如,云南将个人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计入最低工资,而江苏则不将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作为其组成部分。深圳的规则则允许从工资中扣除员工应承担的社保费用。
最低工资上调后,失业金和病假工资等待遇是否会变化主要取决于其与最低工资的关联性。以深圳为例,失业保险金是根据最低工资的90%发放,因此随着最低工资上涨,该金额从2268元提高至2430元。病假工资则与最低工资的关系更为底线化,要求不得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及最低工资的80%,因此相应的保障底线随之上调,但具体病假工资并非所有劳动者都会相应上涨。经济补偿也遵循类似的调整原则。